“刚正不阿的女法官”——易红
2023-03-08 08:48:5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吴卫群 | 点击量:6304         

湖南法治报讯(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吴卫群)剑胆铸琴心,刺桐绽芳华。在株洲市天元区法院,有一群人撑起公平正义的“半边天”,她们不负时代机遇,激扬巾帼之志,点燃奋斗热情,矢志拼搏奋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最美身姿,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出最美声音,在自我升华完善中绽放最美光彩。

易红,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一级法官,先后在天元区法院办公室、立案庭、民庭、刑庭等岗位工作,现任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2010年被评为首届"株洲市十佳法官",2012年被评为"株洲市十佳法庭庭长""株洲市天元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

勤奋研业务,始终围绕审判中心定分止争。为了正义,她刚正不阿,不苟言笑。她曾连续十三年的时间在民事审判庭工作,练就了一身调解审判技能,人称“调解大王”。但是她却说,法官就像医生一样,需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总结,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当事人。身为庭长,她业务繁忙,还利用休息时间考取了心理咨询师三级证。到了刑庭工作后,她继续坚持钻研业务,在审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盗窃案中,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向未成年被告人的母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这也是天元区法院发出的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

温情铸法魂,始终围绕民声民忧公正司法。法不容情,但人有情,她特别强调要把便民利民放在工作首位,为当事人找出“心结”,排忧解难,在“基层末梢”彰显司法温度。2019年的一起纠纷,因原告系在校学生且该案相关案件事实需原告本人到庭才能查清,为不影响其学业,她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开庭。还有一起十多年前关于给付抚养费的案子,小男孩跟随年迈的奶奶生活,由于家境贫穷,案子公正判决后,年轻的她将随身带的几百块钱塞给了他,小男孩一直没有忘记这份恩情,参加工作后特地写了感谢信,感谢易红法官当年替他要回了抚养费,还让他学费有了着落。每天的工作虽然繁忙,但是公正与民生是她永恒的追求,坚守正义,无私为民,她始终不忘初心,怀着对法律的信仰一路前行。

热心做公益,始终围绕一线期盼宣法普法。她关爱青少年成长,为强化未成年人预防违法犯罪和自我保护意识,数次到白鹤小学上法制教育课,2011年至2016年被聘请为株洲市白鹤小学法制副校长。她关注基层一线禁毒工作开展,为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多次前往天元区三门镇黄田村和天元区泰山街道家园社区开展禁毒工作,并围绕社区禁毒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她关心在株企业发展,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多次带领干警走进公司、企业,主动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她带领干警开展“守护好一江碧水、我是行动者”的普法宣传活动。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做实,她多次到金融机构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着力防控金融风险”专题宣讲活动。为促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深化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理解,她又带领全庭干警多次利用周末时间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易红将法律人的信仰、睿智与女性的柔韧、感性融合在一起,立足一线审判岗位,通过一起起小案件、一件件小事情,诠释了一位法官的审判理想与职责担当。她说:“今后的我,将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何金燕

责编:刘惠明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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